关于独生子女扶特殊扶助金标准

发布时间 2015-09-10

残疾:
关于独生子女扶特殊扶助金的信息,如果父母是但一方离婚后再结婚、再生小朋友,即刻取消,例如:“亲生”父亲、母亲离婚后,再结婚并生了小朋友,就不能再享受此政策的福利。
凡是广州市户籍内的残疾独生子女父母:
女:50岁起 含概50岁在内,每月500元。
男:60岁起 含概60岁在内,暂不清楚,明天再咨询相关计生部门。
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奖励金,原每人每月120元,从今年9月份起,提高到“女方”即:关系为:母亲,每月发放500元正。
女:55岁后,每月150元正,从2015年9月起,提高到750元一个月。
男:60岁起每人每月150元。
提交资料好简单,直接提交至户籍所在街道的居委会负责计生工作人员办理。
1、独生子女证原件、复印件一式一份。
2、父、母、仔或女: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
3、父母双方的两本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一式一份
4、如果出现父母双方离婚,提供“离婚证原件”或“离婚法院判决书”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。
(当然父母不要离婚,因为离婚的孩子,好孤单、好悲伤,本人父母已经在10年前离婚了,现跟随母亲居住在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城区附近,直属单亲的孩子)
5、残疾子女的本人的残疾证原件、各复印件一式一份。
其中,第三点和第四点,二选一即可!
健全:
关于独生子女扶助金的信息,如果父母是但一方离婚后再结婚、再生小朋友,即刻取消该政策的福利,例如:“亲生”父亲、母亲离婚后,再结婚并生了小朋友,就不能再享受此政策的福利。
条件必须是:广州市户籍内的独生子女父母:
女:50岁起 含概50岁在内,每月120-150元不等!
男:60岁起 含概60岁在内。每月150元正
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奖励金。
女:55岁后,提高到150元一个月。
男:60岁起每月150元。
不知道大家各位成员的父母们,有没有申请这项福利政策呢?
如果没有赶紧到 户籍所在的居委会申请吧。
提交资料好简单,直接提交至户籍所在街道的居委会负责计生工作人员办理。
1、独生子女证原件、复印件一式一份。
2、父、母、仔或女: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
3、父母双方的两本结婚证原件、各复印件一式一份。
4、如果出现父母双方离婚,提供“离婚证原件”或“离婚法院判决书”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。
(当然父母不要离婚,因为离婚的孩子,好孤单、好悲伤,本人父母已经在10年前离婚了,现跟随母亲居住在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城区附近,直属单亲的孩子)

[ 点击数:] [打印本网页] [关闭本窗口]
 

相关内容
查无记录
Copyright © 2013  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.
电话:020-86520097 020-86520277  传真:020-86520280 
邮箱:gzfrc@sina.com 地址: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85号三楼 网站建设 网站管理